介绍
PFOA全氟辛酸介绍
PFOA全氟辛酸铵(Perfluorooctanoic Acid 简称为PFOA),PFOA 是全氟辛酸铵的通称。PFOA意味着全氟辛酸以及含铵的主盐,或称之为“C8”。
PFOA全氟辛酸的工业生产运用
全氟辛酸(PFOA)以及酸盐和有关成分,具备高摩阻、低介电工作能力、耐温性、耐化学药品、表面劣等特性,被普遍用以含氟量高聚物和氟胶生产制造,救火泡沫塑料的表活剂,或是纺织业和造纸工业生产制造中给予防潮、抗油、耐污特性。
PFOA全氟辛酸的伤害
全氟辛酸以及盐也是一个无法分解的有机化学污染物质,它在自然环境中具备高持续性,伴随着時间的变化,它一样会在自然环境中集聚与在身体及动物组织中明显积累,既会进到食品类链中,又对身体健康和自然环境会长时间的造成不确定性的风险。
PFOA全氟辛酸的监管规定
本次改动要求:自2020年7月4日起,PFOA类化合物不可自主制取和投入市场。
2013年6月14日,PFOA被归纳为持续性、生物体积累性、毒副作用成分(PBT),并在2013年6月20日被添加高关心成分(SVHC)明细。
2014年10月17日,法国和丹麦向欧盟国家化工品管理处ECHA建议将PFOA添加REACH配件XVII,对PFOA生产制造、投入市场及应用进行限定。
2015年9月和12月,欧盟国家风险评价联合会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分析联合会陆续允许采取对PFOA的限定提议。但充分考虑现阶段可替代品较少、PFOA的出现意外环境污染风险性较高及其最新政策将导致企业成本压力等要素,联合会建议将缓冲期调节为3年,并将PFOA限定设置为25ppb,但与此同时将管控范畴扩展到PFOA关系成分。
2017年6月13日,欧洲委员会公布(EU)2017/1000规章,修定有关化工品申请注册、评定、受权和限定(REACH)的政策法规(EC)NO 1907/2006配件XVII中全氟辛酸(PFOA)类化合物条文。
依据(EU)2017/1000,欧盟国家REACH政策法规(EC)No 1907/2006配件XVII增加下列条文:
全氟辛酸(PFOA)
EC号:206-397-9以及酸盐。
包括一个网盘直链或碳键氟代庚基官能团,化学方程式为C7F15-,立即联接在另一个碳原子上,做为一个构造因素的有关成分(包含其酸盐和高聚物)。
包括一个网盘直链或碳键氟代辛基官能团,化学方程式为C8F17-,做为一个构造因素的有关成分(包含其酸盐和高聚物)。
下列成分不包含以内:
,X=F,Cl,Br;
(=O)OH,(=O)O-X’或是F2-X’(X’=随意官能团,包含酸盐)
限定规定:
2020年7月4日起,该成分自身不可生产制造或投入市场。
2020年7月4日起,当PFOA以及酸盐成分相当于或超出25ppb,PFOA有关成分单项工程或是总成分相当于或超出1000ppb时,不可被用以生产制造或投入市场:
(a)另一种成分,做为成分;
(b)混合物质;
(c)物件。
对于下列商品,第1段和第2段的执行時间要求如下所示:
(a)2022年7月4日,对于:
(i)用以生产制造半导体材料的机器设备;
(ii)天然乳胶油墨印刷。
(b)2023年7月4日,对于:
(i)客户维护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性的纺织产品;
(ii)用以医疗纺织产品、污水处理过虑、生产过程和废水处理的膜;
(iii)血液纳米涂料。
(c)2032年7月4日,对于93/42/EEC命令范畴内除植入式诊疗设备之外的医疗设备。
第1段和第2段不是用以下列状况:
(a)(EC)No 850/2004政策法规配件I A一部分列举的全氟辛烷磺酸以及化合物;
(b)在生产制造碳链长短相当于或短于6的氯化物时,会难以避免地造成此类副产物;
(c)依据该政策法规Article18(4)点(a)到(f),被作为单独的化工中间体;
(d)做为另一个成分或混合物质的成分,被作为:
(i)生产制造93/42/EEC命令范畴内的植入式医疗设备;
(ii)用以胶卷、打印纸张或包装印刷板的拍摄镀层;
(iii)半导体材料光刻技术全过程或化学物质半导体材料蚀刻加工全过程;
(e)2020年7月4日前投入市场的缩小救火泡沫塑料混合物质,或被用以生产制造别的救火泡沫塑料混合物质。
(b)段不是用以下列救火泡沫塑料混合物质:
(a)2020年7月4日前投入市场;
(b)依据4(e)生产制造的,当用以学习培训主要用途,对自然环境的消耗量最下降,且搜集的废水可安全性处理。
(c)段不是用以:
(a)2020年7月4日前投入市场的物件;
(b)依据4(d)(i)生产制造的植入式医疗设备;
(c)涂有(d)(ii)上述的拍摄建筑涂料的物件;
(d)4(d)(iii)上述半导体材料或化学物质半导体材料。
检验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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